上海商品住房销售新政细则9月28日施行:新盘预售须封顶,现售定金不超总价3%
9月28日,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、市房屋管理局、市规划资源局、上海金融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贯彻落实〈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〉的实施意见》,自当日起施行。文件围绕加强预售管理、实施现房销售、推行主办银行制度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、优化土地供应管理、做好质量监管和市场秩序规范六个方面作出安排。
预售门槛明显提高。按照新政,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,申请预售时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;项目预售资金实行全额、全过程监管,综合竣工验收后方可解除资金监管。这意味着未来新地块入市的期房,销售时的工程形象进度要明显好于以往。
现房销售同步有序推进。8月28日起,新公告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,相关信息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向社会公开;开发企业取得房屋首次登记后,向项目所在区房屋管理部门申请现房销售备案。对在途项目,新政也分三类作了衔接安排,确保市场平稳过渡。
与购房者关系最直接的是现售定金制。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,开发企业可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,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,定金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%。合同需约定定金金额、售价、交付时间及违约责任;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,购房人有权解除定金合同,开发商依法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。
资金端也有新约束。新政落实主办银行制度,项目开发贷款、自有资金、现房销售资金等全部纳入主办银行账户管理;8月28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,须竣工备案后方可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(含公积金贷款),贷款资金通过受托支付方式进入资金监管账户。
多位业内人士对此作出解读。上海中原地产资深分析师卢文曦表示,设置不超过3%的定金门槛,目的是引导购房者理性置业,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,也能让有意向的购房人提前锁定心仪住房。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江莉认为,新政核心出发点是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,针对性解决期房延期交付的痛点。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则指出,上海3%的定金上限高于北京的1%,锁客作用更强。
孙云好房团队提示:新政落地后,现房和准现房房源占比将逐步提升,购房资金安全性明显增强。近期打算在上海购置新房的家庭,建议同时关注新出让地块的现售项目与在售期房的差异,如有看房或政策咨询需求,可拨打☎ 400-881-1836预约了解。
